占地面积
13年电离辐射、电磁辐射 ,X-γ辐射剂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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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业检测服务团队
各种检测认定荣誉资质
国内战略合作伙伴
受理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受理条件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
线下办理流程
登录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注销)-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MB2C93125R3440113007005
材料清单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表
温馨提示:空白表格和示例样本文件请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下载。
填报须知:申请表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如有放射源,提供放射源的收贮证明。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注意
广州市范围内单位活动最高类别为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疗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仅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放射源,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许可证,由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含新申请、延续、变更、重新申请、注销)。
深圳市范围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由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核发(含新申请、延续、变更、重新申请、注销)